谈谈版权
虽然我是一个自由软件的支持者,但说来惭愧,一直以来我对版权这问题关注比较少。因为我更关心的是自由软件可以自由获取/修改源代码这一面。
但最近听说的一些事情,使我不能不再关注这个问题了。一件事就是美国的“P2P的圣女贞德”事件,另一件是我们老师上课提到的,说学校曾因使用盗版VB而接到警方的“通知”。
这两件事使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版权问题就实实在在地在我们身边,如果我们再不关心这个问题,下一个被起诉的,或者接到警方“通知”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!
在版权方面,我绝对站在Richard Stallman这边。他写的两篇文章对我触动很大,一是《为什么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?》,里面讨论了专有软件版权的不合理性,限制软件自由的危害——不利于良好的社会风气,不利于社会的自由。这也是为什么他一贯主张“自由的软件,自由的社会”。另一篇是《科学必须摒弃版权》,里面的最后一句话至今记忆犹新:
“版权的存在是‘为了推动科学的进步’。当版权阻碍科学进步时,科学必须摒弃版权。”
这句话再正确不过了。任何阻碍科学发展的东西我们都应该摒弃它。Richard Stallman发起浩浩荡荡的自由软件运动的本意也正在于此!(所以我更愿意把Richard Stallman看作是一个哲学家,一个圣人。;-)
记得美国的一个博客作家曾说过这么一句话:
“比特天生就是用来拷贝的,它们永远不会变得难以复制。”
我非常欣赏。把上面的话换一句说就是,错误不在那些拷贝比特的人,而在那些想方设法阻止你拷贝的人!现存的版权制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,它已经远离了最初作为“保护作者权益”的目的,沦落成了某些组织借此打压弱者的工具!我从来不反对保护软件作者的权力,但是,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,没有了版权的约束作者利益并不会受到侵犯,反而倒有可能对作者更有利。软件方面最好的例子莫过于Linus,假设当年他并没有公开Linux源代码,他还会像今天这么有名吗?显然不能!也就是说,Linus放弃了用版权法限制他的作品反而倒让他获得更大的成功。其它方面,Magnatune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,把自己的作品“开源”并没有让这些艺术家吃不上饭,反而找到了更多的知音。
技术,能够给我们提供自由,也能剥夺我们的自由。关键在于你是怎么选择。我所能做的,就是用自己的技术来为更多人提供自由,自由的软件,自由的社会。
引用Zoom Quiet模仿马丁·尼莫拉名言的话作为结束:
在中国,起初他们忽视Unix用户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Unix用户;
接着他们忽略GNU/Linux用户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GNU/Linux用户;
后来他们封杀Mac用户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Mac用户;
此后他们追杀D版XP用户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D版XP用户;
最后他们奔我而来,不交钱,不使用捆绑广告的专用软件就不准开户使用任何在线银行业务,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!